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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25日,市教育局和市卫生卫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市各级学校肺炎防治工作的通知》,建议各级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在COVID-19肺炎防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做好COVID-19学校肺炎防治工作。

根据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应建立分工协作、联合管理的联动工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负责、对等指导的工作原则,学校的防疫工作由教育局统一领导,学校是防控工作的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市卫生卫生局安排专门力量实施相关防控指导工作,推动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第二,加强信息沟通。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建立分工联合管理的联动工作机制。教育部门向同级卫生部门通报了教师和学生的情况,卫生部门向同级教育部门通报了COVID-19肺炎的情况。三是开展监督检查。各级教育、卫生、卫生部门要在开学前共同对学校进行监督检查,列出学校防疫控制的薄弱环节、隐患和存在的问题,督促学校落实整改,防止疫情的输入和蔓延。四是建立联合防控机制。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在开学前明确属地卫生部门和相应医疗机构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积极加强沟通,获得专业技术支持,开展联合防控工作。各级卫生部门要建立点对点的联系学校制度,充分发挥卫生副校长的作用,明确专人联系指定学校,确保无人缺课。第五,完善应急机制。各级学校应实行早检制度。发现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的师生,应在第一时间联系相应的医疗机构进行调查,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疾病控制部门报告。对疑似或确诊病例,应在疾病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相关环境进行消毒,并协助当地疾病控制机构开展密切接触者的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和随访工作。

市教育局和市卫生卫生局共同做好全市学校防疫工作

根据要求,卫生部门应加强对COVID-19肺炎防治的培训和指导。一是加强防控知识培训。各地学校在开学前要组织防治人员学习COVID-19中的肺炎防治知识,各地卫生部门要积极配合派遣专业人员到学校进行指导和培训。二是建立隔离观察室。学校应根据相关指引,划出相对独立的场地作为隔离观察区(室),并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和防护设备。隔离观察场所的建立应由当地卫生保健部门指导。无隔离观察室条件的学校由县(市、区)防控指挥部指定为相应的集中隔离点。第三,加强校园清洁和消毒。学校应当在疾病控制部门的指导下,加强教室、图书馆、食堂、宿舍等场所的消毒和通风。当校园内出现疑似病例或聚集性发热病例时,学校应及时联系当地疾控中心进行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第四,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学校应当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学校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工作。第五,开展应急演练。在当地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学校应完善应急预案、晨检和日常检查流程,并在学校开展应急演练。开学前,学校必须进行一次全程演练。

市教育局和市卫生卫生局共同做好全市学校防疫工作

《通知》还对县(市、区)教育局积极与当地卫生保健部门沟通提出了具体要求,卫生保健部门要及时落实相应的医疗卫生单位,协助相应学校开展防疫和控制相关工作。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市教育局和市卫生卫生局共同做好全市学校防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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