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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伦

事实上,完善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农村治理体系也是实施农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三个治理相结合”的农村治理体系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在乡村治理中实施村民自治是完善乡村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区、街、村(社区)“两委”通过引导基层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有序参与社会事务,推动形成民间讨论、民间运行、民间管理的多层次基层自治格局。在这方面,荣成人可以看到,在居家养老、社会工作服务、物业管理、众筹、美丽乡村等领域。一批批村民自治组织发挥自身优势,活跃于社区,为新农村建设和社区和谐发展做出了贡献。

“三治结合”善治乡村

其次,法治是完善农村治理体系的必要条件。乡村治理中的村民自治是以法治为基础的自治,必须由法治来规范和保障。如果你不讲法律,自治就会变得不成样子。如“众筹”的资金管理和监督、物业社区工会的运作、社区矫正服务的规范化等都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此,有关部门应加大普法力度,提高社区群众的法律素养,引导大家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三治结合”善治乡村

此外,德治是完善乡村治理体系的情感支撑。乡村治理中的德治可以起到道德引导、调节和约束的作用,为自治和法治赢得情感支持和社会认同。目前,我市正在大力弘扬德治文化,建设德治揭阳、文明揭阳,并将德治融入乡村治理之中。它可以在广大农村地区进一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集体意识、法治精神和民主氛围,引导社区人民向善、孝顺、爱老、重义守信、勤俭持家。选择一组街道和社区中最漂亮的家庭和最差的村民,宣传他们周围好人的道德榜样和典型事迹,宣扬真善美,传播积极的能量。

“三治结合”善治乡村

总的来说,自治是基础,法治是关键,德治是灵魂。“三种治理相结合”可以取长补短,取长补短,农村可以得到良好的治理。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三治结合”善治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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