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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保护所辖河流、溪流、沟渠、沟渠、池塘的生态环境,确保河流水体清洁、泄洪顺畅,本次大会将根据揭阳市召开。在“百日大行动”项目表中,部署了“水岸治理”工作。近日,揭东区开展了拆除违法河道建设,清理河道垃圾杂物和河道黑臭淤泥(以下简称“三清”)。此项工作专门制定了《揭东区江、河、沟、塘“三清”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揭东区:落实“水岸同治” 改善河道水环境

《建议》提出,要按照“统一部署、分级实施、属地负责、部门配合、上下联动、集中整治”的原则,清除一批影响防洪排涝、破坏水生态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非法涉水建筑物和非法侵占行为。清理河道水体中的垃圾和杂物,拓宽泄洪渠道,消除安全隐患,改善河道水环境,规范水秩序,依法营造良好的治水和治水氛围。主要目标是:2017年8月1日至31日为“三清”统一行动期,在行动期内,该区域管辖范围内的河道、溪流、沟渠、沟渠、池塘5米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垃圾和杂物、黑臭淤泥沉积等需要全部拆除和清理。

揭东区:落实“水岸同治” 改善河道水环境

整治重点是榕江北江揭东段、龙车溪、车田河、枫江、曲溪、大港等主要河流;严重影响防洪安全的违法建设和侵占河流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沿海河流的水产养殖。整治内容为辖区内河流、溪流、沟渠、沟渠、池塘5米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构筑物,以及曲溪河、大港河设计拆除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构筑物;未清理的睡莲杂草、弃土弃渣及其他垃圾杂物;向河流弃土弃渣、扔垃圾等行为;河道里又黑又臭的淤泥。

揭东区:落实“水岸同治” 改善河道水环境

《建议》要求各镇(街道)在调查的基础上,迅速开展“三清”专项行动,清理辖区内河流、溪流、沟渠、沟渠、池塘5米范围内的垃圾和杂物;对于违法涉河建筑,镇将联合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并督促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逾期不自行拆除的,由镇(街道)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组织强制拆除。同时,结合拆迁工作,积极推进重要区域的河道绿化和河岸整治工作。海峡两岸将保留至少5米的通道,并将进行绿化和种植,以改善河流景观。

揭东区:落实“水岸同治” 改善河道水环境

据悉,揭东区通过召开动员大会、成立领导小组等方式,动员部署专项整治活动,落实人员、资金和工作计划,并下发通知,明确具体时间节点、具体工作内容、具体工作措施和保障机制。同时,积极开展宣传,营造舆论声势,加强执法力度,提高全社会的防洪意识和水法律意识。

(编者:袁·)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揭东区:落实“水岸同治” 改善河道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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