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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向普宁法院提交了锦旗。记者照片

9月5日上午10点左右,双方与执行法官的特别约定在普宁法院信访大厅门口生动地上演了。同一个执行案件的执行人李慕华和执行人张默杰有说有笑地来到普宁法院信访大厅,与执行董事和执行法官握手致谢,并递上绣有“公正执法解决纠纷”的横幅,对法官公正执法表示感谢。

欠款的数额是有争议的

原来,李慕华和张默杰是买卖合同纠纷的双方当事人。李谋华(河南人)长期在普宁市流沙从事建材运输。张谋杰因业务需要多次向李谋华及其村民购买红砖,欠李谋华人民币76,880元。经李慕华再三催促,张慕杰只付了2.5万元,但仍欠5.188万元。后来,李慕华状告法院,要求张默杰履行还款义务。诉讼期间,双方于2016年3月8日在普宁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张默杰向李慕华一次性支付人民币4.8万元,并于2018年6月30日前清偿。还款期限届满后,张谋杰仍未还清欠款。2018年7月2日,李慕华向普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一天,普宁法院立案并受理了执行案件。

耐心还原客观事实 公正执法化解纠纷

7月5日,普宁法院审判长黄金彩向遗嘱执行人张默杰发出执行通知。张默杰提出,在双方纠纷经法院调解后,李慕华的许多村民多次上门讨回欠款,并威胁、侮辱、锁门讨回欠款。由于经济周转困难,张默杰和他的家人只能数次向邻居借钱,先偿还部分欠款,以此来缓解这群老乡讨债时的兴奋。在此期间,张谋杰先后偿还了五六笔款项,对方没有留下任何付款证明,而李谋华在申请执行时也没有扣除已支付的款项。了解情况后,黄金彩于7月9日传唤双方到庭核对还款事实,但李慕华表示不知道张默杰反映的还款情况,不予认可。在第一次谈判现场,双方就欠款金额发生了很大的争执,双方各有各的说法。由于意见分歧很大,双方的首次磋商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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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执法和成功解决争端

在了解双方情况后,遗嘱执行人张默杰未能出示有效文件进行辩护,审判长可以按照执行程序采取措施直接执行张默杰的财产。但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恢复客观事实,分清是非,有效化解矛盾,积极调整办案思路,审判长决定对案件事实进行深入调查,重新组织案件。审判长进一步了解到,张谋杰欠李谋华的款项实际上是李谋华和五位村民多次为张谋杰购砖和送货的费用,最终以李谋华的名义与张谋杰结清了债务。因此,本案实质上是一场涉及民生的农民工工资纠纷。掌握情况后,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主审法官要求双方当事人积极与收受部分钱款的外人沟通,并努力寻找证据。经过多次接触和沟通,终于找到了五个参与讨债的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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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主审法官传唤当事人和案外人王,要求法院协助调查和核实四次拖欠款项。经过主持法官耐心细致的分析和指导,包括王在内的五人最终承认收到部分还款的事实,并与张默杰逐一核对核实了欠款情况。在谈判过程中,主持法官积极还原案件事实,秉公执法,为人民着想,感动了张默杰。张默杰主动做出了承诺。虽然目前经济困难,但如果支付的钱能查清楚,他会尽快筹集资金一次付清,并解决双方的纠纷。同时,申请执行人李慕华也确认王等五位村民实际收到还款人民币16,830元,最终双方同意结清欠款人民币31,170元。7月16日,在审判长张默杰的见证下,执行人在普宁法院信访大厅向申请执行人李慕华清偿了全部欠款31170元。双方握手言和,工资纠纷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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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执行后,双方对执行结果高度满意,一致称赞普宁法院执行委员会和主审法官公正执法为民,不仅让申请执行人可以不经意收回欠款,还避免了执行人遭受额外的经济损失,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平等有效的保障。为了表达对执行局和普宁法院主审法官的感谢,被执行人张默杰特意给主审法官写了一封感谢信,并与申请执行人李慕华“合谋”将横幅赠送给执行局和普宁法院主审法官,这是文章的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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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耐心还原客观事实 公正执法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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