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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普宁市法院联合采取行动严惩老赖。记者照片

在普宁市法院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最后一仗的关键时刻,日前,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普宁市法院联合开展普宁地区集中羁押专项执行行动,集中精锐警力,严惩“老赖”,成功羁押了一批不值得信赖的执行者。

此次专项行动由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领导牵头,包括干警、法警及相关部门同志在内的40余人参加了此次专项行动。普宁市CPPCC区委员佘丹青、NPC代表庄伟民等五名NPC代表和CPPCC委员全程见证了监督实施行动。

同一天,由40多名警察组成的三个行动小组迅速分裂并发起攻击,剑指的是老赖。警车队依次驶出法院大门,直奔流沙市、霞山、蠡湖、云洛、梅林、红阳、麒麟等地。执行警官和法警以闪电般的速度深入市场、工厂、村庄和执行者的住宅,对老赖进行围堵拦截和突袭逮捕,形成了实施攻击的强大力量。在行动过程中,一些不可信的执行者躲在家里,而其他人去工作。执行行动小组的突然到来使许多不可信任的执行者措手不及,被当场的执行者所控制。经过一个上午的连续战斗,三个行动小组频频收到好消息,许多不可信任的执行者相继被捕,九个不可信任的执行者被成功拘留。其中,在短短一个小时内,第一行动小组在夏家山镇和流沙东街成功逮捕了执行人张、秦默平,并当场宣布采取司法羁押措施。

重拳出击惩“老赖” 强制执行扬法威

据了解,执行人张(普宁市夏家山)在执行买卖合同纠纷中,应履行生效民事判决认定的“向张某某支付40.1万元及利息、逾期利息”的义务。”;执行人秦默平(香港居民)在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中应履行偿还贷款、利息和承担执行费用的义务。但遗嘱执行人张、、秦默平拒绝履行判决义务,一直逃避执行。经依法调查财产状况,法院将遗嘱执行人列入不可信赖遗嘱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但张谋元、张、秦默平仍拒绝履行生效民事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在掌握了张和秦默平下落的线索后,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在这次特别行动中,法院依法将张、、秦默平拘留15天。

重拳出击惩“老赖” 强制执行扬法威

此次集中羁押特别执行行动是揭阳、普宁法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两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纲要》精神,紧紧跟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基本解决执行难”推进会议精神的一次大规模执行特别行动。揭阳法院和普宁法院充分结合实际执行工作,在前期精心安排、搜查和控制符合条件的执行者,制定周密的行动计划,组织精英执法警察部队参加联合行动,凸显了法院在整个过程中的强制执行工作和威慑力量,有效地创造了对老赖的高压态势,对老赖起到了较好的威慑作用。诉讼当天,三个执行案件的执行人被司法羁押,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取得了显著效果,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和胜诉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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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重拳出击惩“老赖” 强制执行扬法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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