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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COVID-19肺炎爆发以来,普宁市公安局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严厉打击抢劫等突出犯罪活动,坚持“突出打击、早期打击、追挖”的思想,全力维护社会秩序的整体稳定。

据了解,近年来,在普宁市警方的努力下,全市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6起抢劫案件全部得到解决,另外3起抢劫案件、1起抢劫案件和9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并抢劫。其中,据群众反映,1月31日,辽源派出所在辽源街乌石村成功破获抢劫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庄谋迪(男,48岁)、洪默鹏(男,55岁)、洪默峰(男,48岁,均来自普宁市辽源街)。经审查,该团伙所有成员均供认了1月30日驾驶两辆电动摩托车到辽源街乌石村施工现场盗窃切割机和其他施工工具的犯罪行为,受害人刘发现后将其殴打并打伤。3月9日,该所通过巡逻和控制,在辽源街泥沟村抓获抢劫犯罪嫌疑人李磨新(男,40岁,揭西县大溪镇)。经审查,该警官供认了3月8日抢劫辽源街泥沟村的罪行,并抢劫了人民币和460元现金。

在疫情防控期间,普宁警方破获了所有6起抢劫案

2月16日,夏家山派出所开展辖区村治安巡逻防控,在夏家山镇湖岗山村抓获抢劫嫌疑人陈某节(男,42岁,安徽省亳州市人)。这名警官供认了2月16日在夏家山镇湖岗山村抢劫受害者陈某手机的罪行。3月3日,该所成功抓获两名抢劫犯罪嫌疑人坤(男,38岁)和盛(男,35岁,均来自普宁市军埠镇),并当场抓获一辆被盗摩托车。经审查,琨、盛承认于2月29日驾驶摩托车到夏家山镇、廖村抢劫受害人朱摩托车,并以现金700元的犯罪行为。

在疫情防控期间,普宁警方破获了所有6起抢劫案

2月17日,普宁刑侦大队成功抓获抢劫、抢劫犯罪嫌疑人郑(男,34岁,麒麟镇人),缴获一枚被盗金戒指、一部手机和一辆摩托车。经检查,该官员解释说,自今年1月以来,他已前往于越村、麒麟镇齐眉村、南京镇大隆村等地。,并犯有3起抢劫罪和1起抢劫罪,共有4部手机和2枚金戒指。

2月27日,展龙派出所在展龙镇新北村一家珠宝店抓获抢劫嫌疑人张默顺(男,50岁,军布镇人)。2月27日,该名警察供认了以购买黄金首饰为由,在占龙镇新北村一家珠宝店抢劫店主黄的一只金手镯和一枚金戒指的罪行。目前,上述9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在疫情防控期间,普宁警方破获了所有6起抢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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