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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纪委监察委员会通报了我市最近查处的三起违反八项中央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严格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功能,不断巩固和扩大贯彻八项中央规定的精神成果, 严格遵守节日纪律,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蚀,自觉构筑反腐败“防火墙”,坚决防止“四风”问题死灰复燃。

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市港航管理处处长马彩舟违反吃喝公款、发放补贴、用公款购买礼品的规定


2015年1月至2018年1月,市港航管理处违规报销餐饮发票146张,共计123,200元,其中大部分是研究所所长马彩舟外出检查公款吃喝发生的费用。根据马彩舟的决定,2015年至2017年期间,我院以“职务补贴”的名义违规发放全日制补贴5次,共计9400元。与此同时,该研究所仍然存在用公款购买茶叶、土特产和香烟用于官方接待的问题。作为上述问题的直接责任人,马彩舟于2020年2月受到党的严厉警告,其政务受到严厉惩处。

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禹城区仙桥街梅溪社区和田东井工会非法发放补贴和奖金


2016年至2018年,荣成区仙桥街梅溪社区、田东经济协会以通讯补贴、加班补贴、生活补贴、节假日补贴、年终奖金等名义,非法向社区和协会干部发放补贴和奖金共计134.6610万元。其中,总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田东党支部书记黄朝明收到7.44万元,总党支部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田东经济协会主任黄收到7.37万元。2019年12月,黄朝明受到党的严重警告,黄因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被开除党籍。所有非法筹集的资金都已归还。

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3.揭西县合浦街后浦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再梅,从事变相福利和私家车公共支持工作


2013年至2017年,时任揭西县合浦街后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张在梅决定用村集体资金支付11名村干部及其家属的合作医疗费用,共计30,296元。其中,2884元是付给张在美及其家人的。从2014年到2015年,张在美用村集体资金报销个人私家车加油卡充值费7次,共计14000元。张再梅还有其他违纪违法的问题。2019年9月,张在美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根据通知,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干部能力和作风建设,对长期存在的作风问题的治理越来越有效,制止了一些过去认为不可能制止的不良作风,克服了一些常见的顽症和慢性病。然而,上述典型问题的出现也反映出,在“今后越来越严格”的高压态势下,仍然存在着违纪违规的情况,这充分表明滋生当前作风问题的不良土壤依然存在,作风问题的顽固和重复性不容忽视。

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通知强调,即将到来的五一和端午节假期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问题高发的关键节点之一,如非法发放补贴或福利、公款消费等。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吸取上述典型问题的教训,时刻收紧纪律,坚持改进工作作风,与解放思想、增强能力一道,把思想、能力、作风推向新的时代。各级党委(党组)和各部门要深化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党委(党组)关于严格履行党的主要职责的规定》,强化政治责任,以政治建设引领作风建设,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监督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政治监督,密切关注重要的时间节点,坚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一定的力度和节奏,防止老问题死灰复燃,防止新问题滋生,把小问题放在首位,把"严"放在长的主调上。坚持下去,推动“四风”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推动勇于腐、不腐、不想腐,努力把揭阳建设成为广东沿海地区。

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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