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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名男子在揭阳南站办理入住手续时被惠州铁路公安部门揭阳站派出所民警拦下。经核实,该男子使用的身份证不是自己的身份证,并因冒用他人身份证被判处行政处罚200元。


4月15日,揭阳派出所民警在揭阳南站安检口执勤时,发现一名男子的身份证照片与他的长相相差太大,于是拦住该男子进行检查。然而,该名男子坚持说他的身份证是他自己的,并想以乘坐公共汽车为由逃脱处罚。当警察让这个人说出他身份证上的具体信息时,他无言以对。经警方查证,该男子原名李某(54岁,江西九江人),在我市工作。根据他的自我报告,由于他的身份证已经过期,为了方便起见,他向同事借了身份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李200元的行政处罚。

男子冒用他人信息被惠州铁路公安处揭阳站派出所处罚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男子冒用他人信息被惠州铁路公安处揭阳站派出所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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