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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阶段,我市公安刑侦部门坚持“破小案件、办大事”的工作理念,部署开展“破小案件”专项行动,严格执行侦破盗窃、抢劫、诈骗“小案件”的工作机制,依托智能化新警务和综合打击模式,不断提高盗窃、抢劫、诈骗等案件的侦破率和破案率。


3月14日,在汕头市潮阳区古老派出所的支持和配合下,市公安局荣成分局仙桥派出所抓获涉嫌盗窃摩托车的犯罪嫌疑人姜默杰(男,17岁,普宁市南京镇人),破获3起案件。经审理,姜谋杰供认,去年12月31日凌晨2点,他和5人分别驾驶两辆摩托车从汕头市贵屿镇出发,在荣成地区偷了3辆女式摩托车,并开车回汕头市朝阳区贩卖、经销赃物。根据犯罪嫌疑人提供的线索,仙桥派出所循着线索,在汕头市潮阳区桂雨镇抓获了王漠河(男,17岁,普宁市梅塘镇人),查获了一辆被盗摩托车。

我市公安刑侦部门“破小案”行动抓获6盗贼破案34宗


3月20日,揭西县公安局“破小案”专业队在渑湖镇花园居委会抓获犯罪嫌疑人肖默鹏(男,27岁,揭西县人),当场查获用于盗窃的螺丝刀、锤子等工具,并在其住所附近查获一辆棕色和一辆白色电动车(电池已拆下)。经过初步调查,26起盗窃案件得到了核实。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


3月21日,惠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和龙江派出所成功逮捕了31岁的惠来县西溪镇詹和35岁的惠来县龙江镇有吸毒史的林。经过审讯,詹谋文和林谋雄供认,他们于2019年在惠来县龙江镇盗窃了摩托车。当天15时许,惠来刑警部和惠城派出所在惠来县惠城镇篮球场上逮捕了肖(男,19岁,惠来县花湖镇人)。经查,肖交待,3月20日17: 00,他在惠城镇旧广场打完篮球回家的时候,看见一辆电动车上有一部手机,就顺手牵羊偷走了。

我市公安刑侦部门“破小案”行动抓获6盗贼破案34宗


据统计,3月14日至21日,我市公安刑侦部门先后抓获盗窃、抢劫、诈骗犯罪嫌疑人6人,破获各类案件34起,追回被盗摩托车5辆、自行车1辆,缴获一批作案工具,有效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我市公安刑侦部门“破小案”行动抓获6盗贼破案34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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