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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我市已将疑似和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参保患者的全部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并预拨2000万元专项周转金给全市8家定点医院,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的特殊治疗。 从而保证患者不会因为费用问题而无法及时得到治疗,也不会因为总医疗保险的预算管理规定而影响到定点医疗机构的治疗。

我市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医疗费用纳入医保


据市医疗保险局局长柯东风介绍,该局将把疑似和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参保肺炎患者的全部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是取消医疗保险目录限制,门诊、住院和检查治疗等医疗服务中使用的所有药品均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取消住院起付线。二是患者所有疾病的治疗费用,包括并发症、并发症和原基本疾病的治疗费用,均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第三,患者在整个治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包括在新诊断医疗机构、定点和非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急诊、观察和住院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均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第四,取消异地就医患者的备案和差别化医疗保险报销政策,不降低报销比例,鼓励患者到病现场就医,避免患者流动造成的疾病传播风险;在我市异地参保的患者先就医,然后由我市医疗保险部门和患者参保地医疗保险部门直接结算,无需患者来回跑腿。第五,患者的医疗费用总额未纳入医疗机构医疗保险预算控制指标。第六,为缓解医疗机构垫付费用的压力,2000万元专项周转金专项用于全市8家定点医院对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进行特殊治疗。第七,病人去医院时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由财政补贴。

我市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医疗费用纳入医保


据悉,在疫情控制期间,我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将密切关注并积极协调防疫所需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采购和价格。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我市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医疗费用纳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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