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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市人民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自去年以来,我市将就业工作与精准扶贫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分类政策促进特定群体就业,积极帮助困难企业职工稳定岗位和转岗,加大对困难职工的就业支持力度,努力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帮助困难企业职工稳定转移就业,我市主要采取了五项措施:对不下岗或少下岗的参保企业,可返还上半年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50%;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困难企业。返还标准根据当地6个月的月失业保险费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对困难企业职工进行在职培训,所需经费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拨付。培训计划和结果经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估后,对困难职工给予不高于1000元的就业补贴资金。一次性专项培训补贴;参加技能培训(含创业培训)3~6个月,失业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创业培训证书)的困难职工,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或创业培训补贴;用人单位吸收困难职工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每月400元给予一般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失业前已参加失业保险的,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拨付,其余部分从就业补贴基金中拨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困难职工介绍稳定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就业补贴资金将按每人400元给予就业介绍补贴。

我市加大困难人员帮扶力度 分类施策促进特定群体就业


据报道,自去年以来,我们的城市不断加大努力,帮助有需要的人。首先是扩大就业见习的范围。将就业见习补贴扩大到离校后没有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和16-24岁的失业青年;如果受训者是就业困难人员、已办了卡的贫困户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者或残疾人,在试用期内,就业补贴基金将按每月500元发放生活补贴费用;如果实习生被用人单位留用,在试用期满后有稳定的就业并参加了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就业补贴基金将给予用人单位每人3000元的留用补贴。第二是支持新形式的就业。对于依靠互联网服务平台等新形式和新模式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将按其实际社会保险缴费的50%给予社会保障补贴。与此同时,全市还增加了公益性岗位的整体开发。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资金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对公益性岗位给予补贴;对于从事公益事业的人员,将根据其本人的社会保险费用给予个人缴费补贴。

我市加大困难人员帮扶力度 分类施策促进特定群体就业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我市加大困难人员帮扶力度 分类施策促进特定群体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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