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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普宁市委第二、三、四检查组分别在市卫生局、城管综合执法局、交通局、大坝镇、红阳镇召开了检查反馈会,对检查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了解,根据普宁市委的统一部署,2018年8月1日至9月30日,普宁市委检查组对原市卫生局、原市市政管理局、市交通局党组、大坝镇、红阳镇党委及5个村党支部进行了检查。


在反馈会上,普宁市委第二、第三、第四检查组分别对被检查单位进行了反馈,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提出了突出问题导向,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普宁市委检查组要求被检查单位党组织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要提高政治地位,自觉抓好检查和整改,深化对反馈问题的认识,深化对整改落实情况的认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切实增强做好检查和整改工作的政治意识、思想意识和行动意识,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要突出问题导向,认真细化整改措施。被检查单位党组织应将检查反馈的整改情况纳入本单位当前和今后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梳理检查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并建立台账。研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量化、检查化、溯源化、责任化,以解决问题、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强化职责应负起责任,确保检查和整改的有效性。被检查单位的党组织应承担检查和整改工作的主要责任。检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成立。党组(党委)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承担主要责任。班子成员要按职责分工做好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检查和整改情况应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并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同时,要通过检查和整改,认真落实上级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真正以改革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实现普宁各项事业和政治生态的健康快速发展,为加快推进“名商之城、美丽普宁”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普宁市委巡察组向5个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普宁卫生局、城管综合执法局、交通局、大坝镇、红阳镇的负责人表示,要提高政治地位,增强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围绕整改反馈的重点问题,确立改革思路,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标本兼治,切实加强检查整改结果的应用和转化。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普宁市委巡察组向5个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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