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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下午,全市召开《揭阳市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会议。通过宣传、学习和动员,深刻理解了《条例》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提高了实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据介绍,作为我市第三部地方性法规,《条例》于2018年9月20日经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1月16日经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加强我市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具体依据。

会议认为,《条例》的制定站得高、准确、水平高、作用大,对推进我市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在高水平上进行宣传,以多种形式宣传和报告《条例》的主要内容,确保《条例》深入企业、学校和社区;要突出重点,加快完善配套管网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要系统管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快防治工农业水污染;要明确职责,通力合作,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要在不断完善中加强保障和各种工作机制,进一步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实效。

我市召开《揭阳市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宣讲会议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作了《条例》实施情况的动员讲话,副市长对有关工作作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我市召开《揭阳市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宣讲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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