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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严谨、依法办事是人民警察办案的标准要求。林金成在揭西刑警任职期间,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为重,坚持依法公正、严格、细致办案,化干戈为玉帛,坚持不懈地维护公平正义,展现了人民警察的优良风范,成为依法办案的楷模。与此同时,他表现出自我否定,致力于公共服务。在处理好案件的过程中,用实际行动说明了自己崇高的品德。

林金城同志先进事迹系列报道④:依法办案一标兵

严格按照法律,把这个案子变成铁案

作为一名刑警大队长,多年来,林金城一直面临着凶杀案、大案要案、系列案件、团伙案件、跨地区犯罪等重大案件。然而,不管案件的大小,遵循法律法规始终是基本原则。面对案件,林金成始终坚持依法公正办案,证据确凿,化干戈为玉帛。这为他赢得了许多赞誉。“林金成是一个埋头苦干的人。对于每一个案件,他都要求自己要求他人做好证据,形成一个严格完整的证据链。他对铁壳很满意。”揭西县公安局刑侦处副处长林对林金城进行了点评。

林金城同志先进事迹系列报道④:依法办案一标兵

林金成不仅注重证据和细节,而且重视证据的科学性和严谨性。去年,揭西县金河镇的一个群众在跟踪他的妻子时与嫌疑人扭打,因为他怀疑妻子作弊,导致嫌疑人死亡。法医尸检得出结论,受害者死于脑内网状出血。根据这一结论,如果群众犯了“故意伤害罪”,就应该是重罪。调查此案的林金成对法医鉴定结果表示怀疑。他认为群众没有用武器殴打受害者的大脑,尸检也证实死者没有大脑创伤。林金成认为该鉴定结论与事实不符,坚持送省公安厅重新鉴定。结果通过先进的检测设备,省公安厅认定死者患有过度情绪引发的心脑血管疾病,导致脑出血意外死亡。正是由于林金成坚持科学、准确的办案证据,才最终为群众伸张了正义,避免了一起冤假错案。

林金城同志先进事迹系列报道④:依法办案一标兵

“金处理的每一个案件,都可以依法进行调查,证据充分、确凿,可以说是铁证如山。从来没有过证据不足的案件,也从来没有过任何不公正、虚假和错误的案件。我真的很钦佩这一点。”。揭西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方顺成高度肯定了林锦成办案的严谨细致。

自我否定和公共服务,节俭使用办案经费

林金成家境贫寒,父母都是清洁工。从小,他就养成了节俭的好习惯和良好的品质。除了警察制服,他几乎没有什么像样的衣服。他的妻子发现他的衣服太旧了,他花了400元给他买了四件新衣服。林金成说太贵了,他不愿意穿;他花了1万元从亲戚那里买了一辆海马牌二手车,但他不愿意开。

节俭是林金城的出身,节俭办案是他的本色。揭西刑警大队的所有成员都被林金成办案的节俭深深打动。“林金城不仅生活节俭;办案也很节俭,我不愿意花钱办案。”队长李桂海说道。

2015年6月,林金城逮捕了一名潜逃10多年的杀人犯。为了使罪犯认罪,林锦成决定对本案中已被逮捕并认罪的共犯进行调查取证,并将其送往新疆某监狱进行取证。后来,他和他的警察去新疆收集证据。林金成和他的警察到达派出所后,为了节省紧张的办案费用,他坚持从派出所步行到他住的酒店。结果,那天他们在40度的高温下提着四个包,他们只是在烈日下走到招待所。汗水浸透了全身,这次旅程大约3公里,这只是出租车的起价;他们只花了20多元买了一顿当地的饭。林金成的节俭给在赴新疆取证途中的下属警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林金城同志先进事迹系列报道④:依法办案一标兵

林金城的朴实体现了他的道德品质和人格魅力。他办案自律、节俭,赢得了领导、同事和下属的一致尊重和好评。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林金城同志先进事迹系列报道④:依法办案一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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