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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治国最重要的部分,而良法是善治的前提。近日,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市政府依法提交的《揭阳古城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标志着揭阳古城立法保护正式进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审查程序。

加强保护人民。揭阳已有2200多年的历史。今天,揭阳(当时的揭阳县)始于宋绍兴十年。它是粤东古城和潮汕文化的发源地。1991年,被省政府确定为首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揭阳古城位于荣成区,是揭阳历史名城的核心区域,是揭阳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是揭阳人民的重要财富。揭阳古城文化底蕴深厚,历史遗留下来的城市格局依然存在,传统文物特色明显。目前,揭阳龚雪、丁日昌故居、古城城隍庙等24个国家级、省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木雕、青狮、彩桥等26个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众多历史建筑、文物保护点、古树名木、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揭阳古城保护条例(草案)》正式进入立法审议程序

近年来,由于各种人为和自然因素,揭阳古城遭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和破坏,与古城风貌不相适应的无序建设和做法频频发生。由于年久失修,房屋和其他建筑物越来越破旧的现象可以清楚地看到。同时,管理体制也存在一些制度性问题,如部门职能划分不清、资金保障不到位等。这些是目前揭阳古城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迫切需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对此,我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各界积极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强烈呼吁加强揭阳古城保护。

《揭阳古城保护条例(草案)》正式进入立法审议程序

正式的项目审批法应该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强化了立法机关在表达、平衡和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和责任,及时将揭阳古城保护纳入立法议程。在广泛协商、深入调查、认真讨论和论证、充分协调与合作的基础上,决定正式启动该项目。该议案被纳入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由市城乡规划局和市文光新局起草,以议案形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旨在通过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揭阳古城的保护。立法工作计划报市委批准后,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按照“任务、时间、组织、责任”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立法工作计划。同时,坚持事前干预,注重指导和推动部门的起草工作,确保法案及时有效地得到宣传,真正做到“民有所求,法有所应”。

《揭阳古城保护条例(草案)》正式进入立法审议程序

城市保护的慎重考虑根据《揭阳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和《揭阳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第六届第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市城乡规划局代表市政府对议案的说明,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对环境保护议案的初步审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制定本条例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提高揭阳古城保护能力的现实需要,也是深入贯彻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重要论述的行动体现。它能在法律的刚性约束下,有效地将古城的管理、利用和保护纳入法治轨道,对积极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大力弘扬揭阳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意义和促进作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议案的修改和完善要注意突出特色,保证质量,增强实效,使议案更加切合实际,更好地解决问题,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认真研究这些意见和建议,紧紧围绕提高立法质量,严格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通过集思广益,互相学习,做好修改完善工作,努力为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第三次审议奠定坚实基础,确保制定的法律切实可行、可操作性强、切实可行

《揭阳古城保护条例(草案)》正式进入立法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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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揭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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