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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下午,揭阳市第三届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规划委员会变更、四个专业委员会成员名单调整、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揭阳市近期建设规划(2017-2020)》,认为该规划可以结合十三五规划、百日百大行动和2018年市政府重点项目,对近期城市建设目标、发展布局和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进行安排。会议要求规划重点项目库要与时俱进,进一步与“十三五”规划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相衔接,深化重点领域、重点工作、重点民生、重点项目研究。

第三届揭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了揭阳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认为该规划落实了国家和省关于建设海绵城市的意见,从水生态、水安全、水环境和水资源系统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规划控制要求,从道路、绿色广场和建筑社区等方面提出了海绵城市设计导则。会议要求,规划应结合揭阳人口密集、河流密集、降雨量大等实际特点,重点加强水安全和水环境研究,结合市委、市政府的治水体系,进一步与各项规划控制指标挂钩,并提出实施对策。

第三届揭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了《揭阳市荣成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揭阳市产业转移工业园(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局部修编。认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订是在实事求是、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的局部技术性合理调整,调整理由充分,为我市项目建设提供了规划指导,增强了规划的可行性。

会议审议了揭阳市首批历史建筑筛选鉴定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历史建筑的鉴定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应尽最大努力予以保证。它可以为我市下一批历史建筑的鉴定提供模型和设定标准。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积极申报。

会议审议了荣成区和空港经济区8个拟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会议对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和图纸逐一进行了深入讨论,认为出让地块功能定位明确,控制指标科学,可作为示范项目,引导榕江新城中轴线和揭阳大道建设,满足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城市品质,塑造良好的城市形象。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上述六个项目。

会议要求,在审批当天审查的规划应尽快上报,各相关责任单位应督促编制单位根据会议意见尽快修改完善规划成果,并尽快上报市政府审批。为尽快推出第二批待售土地,结合会议意见,市城乡规划局和国土资源局应尽快修订完善成熟待售土地,荣成区和空港经济区应加快待售土地清册工作。为加强土地征收与综合储备工作,各地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土地征收与储备的若干意见》,规范土地征收与综合储备实施办法,做好实施工作,尽快征收与整合一批土地储备。

第三届揭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揭阳市第三届城乡规划委员会常务副主席、副市长吴毅青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政府秘书长袁出席会议。

(编辑:林永善)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第三届揭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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