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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国庆节“两个节日”即将来临。为了加强警示教育,营造节日氛围,市纪委监察委员会报告了四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通知指出,目前存在四大问题,一是变相私有制,二是公款收受不规范,三是违规发放补贴。这些违法行为大多发生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之后,有些甚至持续到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这说明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下,仍有一些单位和人员运气好,不知道如何衔接。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重视,值得深入思考。

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通知强调,当前是我市开展“不要忘记你的首创精神,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时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和指示,切实履行主要职责,严格抓管理,守土尽责,不断巩固和扩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精神成果。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定政治决心,增强忧患意识,以知行统一的眼光审视自己、审视自己、要求自己、审视自己,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挥“头雁效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关注“重点少数”,关注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准确监督纪律和责任追究,反对享乐主义、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时刻警惕“四风”隐形变异的新趋势,点名揭露典型案例,早发现、早查处,时刻保持强烈震动,坚决打赢作风建设的持久战。

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典型问题一


揭东区云路镇云起村保险协会非法发放节日补贴


2011年至2017年,云起村安委会在其管辖范围内非法收取企业捐赠的“安全礼品”,并未在村内记录收入。时任村党支部委员、安全主任的蒋静波负责审批费用,并以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巡逻补贴的名义,将部分资金交给了安全小组成员。江静波在党内受到警告。当时,安全委员会副主任蒋颖洲、蒋传辉和出纳蒋军成都受到了难堪的待遇;违规发放的补贴被收缴。

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典型问题2


普宁市廉江闸电灌工程管理处处长郭使用非法车辆


2012年12月15日,普宁市廉江闸电灌工程管理处未经普宁市水务局同意召开党支部会议,决定租用郭的私家车进行廉江流域工程前期工作。租用后,郭实际每天工作和使用,发生的燃料和维修费用由单位报销。截至2017年4月,共违规报销10.9万元。郭受到党的严惩,并收缴了非法报销的费用。


典型问题三


惠来县西安镇景龙村超标准接待站


2014年5月至2018年3月,京龙村委会、京东经济协会、京北经济协会共支出各类接待费用568,012元,村集体接待资金超范围、超标准使用。京北经济协会主席胡玉雄和前主席胡喜林在党内受到警告;京东经济协会会长、京龙村党支部书记胡、、村委会主任胡世凯等违纪行为受到党的严厉惩处。


典型问题四


揭西县住房和建设局合浦房屋管理处非法发放补贴


2015年至2017年,揭西县住房和建设局合浦房管局以年终总结会和清明会费用的名义,向所有违规干部职工发放补贴,共计2.38万元。合浦区房管局局长冯小辉受到党的警告,并收缴了非法补贴。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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