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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日以来,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从2018年的每人每月148元提高到170元,增幅为14.86%。此次调整涉及我市城乡居民74.5万人,养老金总额为2.02亿元,其中8400万元将因待遇调整差额重新发放。

据了解,我市是2009年第一批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试点地区,2012年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保险制度,实现了全人口覆盖。为了更好地保障城乡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我市自2013年起逐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标准,从2012年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今年的170元,共提高115元,增长209.09%。为了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努力筹集资金。全市各县(市、区)在5月30日前完成了差别待遇的调整和补发。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标准再次提高

近年来,市社保局按照“打底线、织网、建机制”的要求,以“巩固、完善、提高、服务”为主线,全力巩固城乡居民保险覆盖面。我局提前部署,履行工作职责,加强部门联动,大力推进城乡居民医保支付,实现法律人员全覆盖。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参保人数为237.5万人,完成年度任务100%。为维护基金安全,深化分配服务改革,自去年6月起,市社保局取消了集中发放的待遇资格认证。所有年满60岁并符合接受治疗条件的城乡居民全年每月都可以获得认证。如果两次认证之间的间隔不超过12个月,他们可以继续发放养老金;自去年以来,在线自我认证已经实施。参保人员可下载广东省社会保障应用程序或广东省人民社会保障应用程序进行自我认证。对于80岁以上的老年人,或患有严重残疾和孤独感的受助人,如果他们行动不便,需要自己申请,可以到他们的家庭进行认证。长期异地居住的,可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者资格审查表,到现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救助证明手续。与此同时,市社保局加强了与合作金融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揭阳分行的合作,共同推出了六项提高服务效率的有效服务措施:推进“配送服务”改革,规范管理流程;明确职责,加强上下级之间的联系和协调;强化业务操作规范,落实问责机制;加强装卸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参保意识。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标准再次提高

市社保局热情提醒,城乡居民参保后,政府对参保人员的缴费给予补贴。如果选择低等级标准(年360元及以下),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选择高档标准(年480元及以上)的,补贴标准不得低于每人每年60元。此外,鼓励人们多花钱多办事。参保人缴费超过15年的,每增加一年,每月增加3元基本养老金。目前,我市城乡居民保险缴费已进入高峰期。请主动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今年未缴纳或逾期缴纳的,将享受不到政府补贴。

来源:揭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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