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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揭西县法院组织得力力量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成功将土地经营权移交给申请执行人,启动了我市法院系统“粤南风暴2019”专项行动的第一枪,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据了解,1993年揭西县龙潭镇刘牟钦之父刘牟达将0.355亩负责任农田租给同村刘牟连,刘牟连租用后在负责任农田上种植龙眼。2015年11月,刘谋勤要求刘归还耕地。由于在位置定义上的分歧,双方未能达成退货协议。刘某诉法院后,经过一审和二审,法院决定解除双方的合同。刘谋廉和他的儿子刘谋度和刘谋亮需要将负责田地的8棵果树重新定位,并将负责田地归还给刘谋勤;刘谋勤补偿了果树移植费1600元。

揭西县法院执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纠纷案

因刘谋廉等三人拒绝执行生效判决,刘谋勤向揭西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9年1月24日,揭西县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3月12日,医院组织双方对涉案土地的四个边界进行定位和标注,双方确认无差异后签字。当地村委会干部也见证并签名盖章。此后,执行人没有主动执行判决,理由是判决涉及的土地面积不同。4月23日,法院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执行人仍然坚持自己的意见,没有主动履行有效法律文件确定的义务。随后,揭西县法院发出强制执行通知,命令执行人按期清理土地。法院决定依法强制执行,因为遗嘱执行人到期后仍未履行。

揭西县法院执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纠纷案

近日,在揭西县龙潭镇党委、政府、公安部门和当地村委会的支持与配合下,揭西县法院赶赴现场,指导申请执行人刘谋勤清除果树等相关工作,最终顺利将土地移交给申请执行人,案件顺利结案。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揭西县法院执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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