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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揭阳市博士后人才资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决定从今年4月26日起对我市博士后研究中心(创新实践基地)和博士后人才给予支持和帮助。

《实施细则》规定,我市行政区域内博士后研究中心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设站单位和博士后科研人员可以获得支持和资助。每新建一个博士后研究中心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市财政将分别给予设站单位一次性补助50万元和30万元。如果创新实践基地被批准升级和设置工作站,差额将根据工作站的补贴标准予以弥补。申请人应具备两个条件: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从事博士后科学研究的基本条件,并有能力按计划开展博士后科学研究;至少有一名博士后研究员从事科学研究超过半年。

揭阳市博士后人才资助实施细则即将实施

此外,该市还为行政区域内内部站(创新实践基地)的博士后研究员提供科研经费和生活补贴。对在站期间通过期中考试的博士后,市财政将为站单位提供一次性科研经费10万元;对于在站(创新实践基地)的博士后学生,市财政将提供每人每年15万元的生活补贴,资助期限为2年,两年后报市人民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同时,对离开站(创新实践基地)的博士后给予安置补贴:如果博士后离开站工作服务3年以上,市财政给予每人20万元安置补贴,离开站的博士后可以根据科研计划和工作需要控制和合理使用安置补贴资金。

揭阳市博士后人才资助实施细则即将实施

据市人民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我市开始实施“引进和使用优秀中高级人才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种植“树”吸引“凤凰”,吸引人才,招贤纳士,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目前,全市有6个博士后工作站和5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共有23名博士后进入该站。《实施细则》将进一步增强我市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扎根揭阳,为促进我市高质量经济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揭阳市博士后人才资助实施细则即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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