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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治国最重要的部分,而良法是善治的前提。最近,第十三届省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揭阳市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继《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和《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之后,揭阳市为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法律屏障而取得的又一重要制度性成果。揭阳市深入贯彻实习生态文明思想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和促进作用。

《揭阳市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批准实施

形势需要:加强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刻不容缓

榕江、连江、龙江是揭阳的三大河流,直接关系到揭阳经济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和人民的正常生产生活。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不断推进,在城市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覆盖率、城乡生活污水有效处理率、工业废水排放率普遍偏低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下,廉江和榕江流域水环境保护面临巨大压力。两岸电镀、酸洗、印染、凉果加工等重点污染源造成的水污染已经超过了环境的自净能力。部分河段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浓度等评价指标居高不下,两河水质不断恶化。其中,连江水污染问题较为严重,被国家和省列为重点监管和整治对象,也是中央环保督察。“回望”重点检查内容;龙江流域关系到揭阳滨海新区、达纳海石化基地等重大发展平台的建设,对城市的整体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提升水环境保护能力也非常重要。因此,加强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迫在眉睫。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努力加强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综合治理,取得初步成效。市委书记李高度重视并亲自要求对连江、榕江、龙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进行联合立法,以最严格的制度和最严格的法律法规保护生态环境,揭阳市依法管理水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揭阳市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批准实施

地方立法:为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提供法律保障

改善水环境质量,推进清水之战,不仅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地方立法工作全方位、全过程的领导,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把三江流域水环境立法保护作为改善民生福祉的具体举措,以“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名义启动实施。在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立法促问题,以立法促解决”的思路和方法,着眼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面临的主要挑战,牢牢把握污染问题的根源和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背后的瓶颈制约,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注重提高地方立法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在制度的刚性约束下,努力建设生态文明基础。该条例共六章五十二条,主要规定了电镀、酸洗、漂染、冷果加工等项目的禁止和控制管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雨污分流工程建设;此外,为了提高整个内容的科学性和严密性,条例还规定了政府和部门的责任、河流(水库)的长度、饮用水水源的保护、黑臭水体的处理、畜禽养殖污染的预防和控制以及违法行政处罚。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的法规内容,是对已被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的提升和固化,是对《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等上位法立足本地实际的具体细化。符合和满足揭阳市当前和未来重点流域加强水环境保护的现状和工作需要,具有相应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揭阳市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批准实施

宣传与实施:力争做到“清水绿岸,鱼浅底”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该条例将于2019年3月1日起实施,意味着揭阳市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将迈上一个新台阶。该条例的有效实施将促进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规范化和规范化管理,有助于解决连江流域水污染控制问题,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满足揭阳人民日益增长的良好生态环境需求。但是,认真宣传和贯彻《条例》是促进《条例》有效实施的关键和基础。由于揭阳市水环境保护工作基础薄弱,要赢得任中“清水之战”的胜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就要求有关单位和部门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通过不断加强法规宣传教育、行政执法检查、违法责任追究、人大法律监督和行政纠错问责,来促进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实施。让尊重、遵守和维护法规成为每个人的思想意识和行为习惯,让制度真正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及的高压线,从而达到法规的立法目的,释放更多更好的生态红利,造福民生。相信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积极推动下,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参与下,依法履行职责。随着《条例》的全面实施,三江流域将有助于揭阳实现高质量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更好的生态环境,“清水绿岸浅鱼”的立法愿景将逐步成为现实并回归日常生活。

《揭阳市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批准实施

蒋介石州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揭阳市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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