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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开展反腐败专项斗争以来,我市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坚持“边建设边清扫”的原则,把反腐败和基层“苍蝇”紧密结合起来,严厉查处和打击肆意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影响基层社会稳定和谐的农村(社区)干部。自今年年初以来,共有13名村(居)长因涉嫌犯罪受到调查和处罚。

市委、市政府对涉嫌违法犯罪特别是涉黑涉恶犯罪的农村(社区)基层干部保持“零容忍”态度;市委政法委明确要求政法系统各单位要突出查处村(居)民干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时有效打击查处。去年12月,在全市治安综合治理的“利剑行动”中,惠来县祁市镇蓝标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平因涉嫌黑恶犯罪受到严惩,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自开展专项整治以来,我市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了对农村(社区)基层涉黑干部的查处力度,并结合反腐倡廉和基层“放飞”工作要求,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组织和行政等多种手段,严厉打击涉黑干部特别是村(居)干部的违法犯罪嫌疑。

我市坚持边扫边建,提倡扫黑除恶与草根“苍蝇”相结合

据了解,自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全市已查处了13名村(居)长。这些村(居)长大多参与了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与土地相关的犯罪活动,此外,还有一些参与了非法侵占公私财产、破坏经济社会秩序等问题。

在严厉打击村(居)基层干部涉嫌违法犯罪查处的同时,结合村级变化,对全市有犯罪记录的村(居)干部进行专项检查,对有犯罪记录的村实施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社区)“两委”干部;对于其他有犯罪记录的村(社区)工作人员,如保安主管和保安人员,要坚决清理村(社区)干部队伍。

按照“边建边扫,建设与建设相结合”的要求,我市把除害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严厉整顿了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目前,全市共调查了70个薄弱分散的村(社区),其中7个困难村全部由市、县党委书记联系整改。市委已选定7名市级副处级干部为7个困难村的第一书记,63名司级干部为其他63个村的第一书记,248名精干力量组成整顿工作组。同时,实行县(市、区)党委和组织部门结合反腐败工作,坚决撤换和调整政治上不合格、经济上不洁、能力上不称职、工作上不尽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最近,涉及土地、黑人和邪恶问题的12个村庄(社区)的村党组织领导人已经重新配备。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我市坚持边扫边建,提倡扫黑除恶与草根“苍蝇”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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