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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市派出的案件执行小组了解到,截至6月16日,市共收到中央环保监察局交办的11批38件案件(25通电话、13封信函),其中8件为属地核查重复,30件为实际案件,10件为“*”重点案件。我市已在省规定的时限内向中央环境保护监察局报告了第一、第二、第三批交办案件的处理情况。

据了解,在收到的案件中,除2起由市环保局处理、1起由市环保局、市住房和建设局、市水务局和市水务集团处理外,其余案件均由相关县(市、区)按照属地原则处理。其中,禹城区3例(1式2例),揭东区6例(1式5例),普宁市6例,揭西县3例,惠来县3例,空 7例(3式4例),揭阳工业园区1例,乔普区4例(2式)

据悉,近年来,市交办案件实施小组做好了受理、交办、督办和举报工作。及时移交案件,接到市交办的案件后,市交办的案件实施小组立即组织研究判断,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提出处理意见,并在第一时间向市领导汇报。根据市领导的指示,将案件及时移交属地或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同时抄报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在监督改革的同时,每天派出检查组对各地的办案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加快办案速度;及时报送信息,每天中午12点前汇总各地处理案件的进展情况,经梳理后上报省案件执行小组,同时抄送市综合协调小组、市宣传舆论小组及相关媒体,每天打印下发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案件,并通知市委、市政府及各县(市、区)及相关单位,推动各地案件的处理和整改。

到16日,该市已经收到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小组指派的38起案件

接下来,市交办的案件执行小组将继续做好案件调研和判断工作,加大监管力度,推进各地案件办理进度,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确保及时上报,努力做到“结案”。同时,要加强和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到16日,该市已经收到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小组指派的38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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