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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以来,以方谋辉为首的邪恶犯罪团伙多次以普宁市红阳镇明岗村当地建筑工地或承包工程的开发商以及政府拍卖项目为目标,以阻止建筑工地正常施工、破坏公私财产等暴力手段以及恐吓、非法上访等软暴力手段,对他人进行敲诈勒索和强行交易。在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普宁专项扫黄行动的配合下,普宁公安机关经过周密调查,成功地消灭了该横冲直撞村疫区一方的犯罪团伙。当地人民知道该团伙的所有成员都已被依法起诉,因此赞扬了这场为普通百姓消除“毒瘤”的特殊的反罪恶斗争。

我市一恶势力犯罪团伙横行乡里终落法网

2018年8月7日,普宁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明岗村群众举报,称是方牟辉为首的团伙在建房时敲诈的。刑侦大队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核实并报告了情况。普宁市公安局主要领导了解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指示扫黄打非大队部署精锐警力,组成专案组,迅速开展调查工作。

经过深入调查,办案民警了解到,涉案团伙是一个以方谋辉为首,由6人组成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自2016年以来,该团伙多次勒索他人、强迫交易和故意毁坏财产。2018年8月23日,专案组实施了逮捕行动,逮捕了包括团伙头目方慕辉在内的四名嫌疑人;同年12月6日,其他三名团伙成员也相继被捕。

经过审判,方牟辉和其他犯罪嫌疑人供认了他们所犯罪行的事实。

犯罪嫌疑人方牟辉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故意在普宁市红阳镇明岗村一个已完成征地手续的项目所在地种植柑橘苗,并与明岗村委会的工作人员合谋。经及时发现,停止无效,拔出了方牟辉种植的柑桔苗;此后,方慕辉多次威胁要上访,威胁明港村干部赔偿他们30万元,以允许项目建设并停止上访。为确保施工进度,经明岗村委会与项目开发商沟通后,开发商“补偿”方慕辉10万元。在此期间,为了迫使上述项目停止施工,方谋辉等共同被告人在有预谋的情况下赶到项目现场,推倒并拆除了现场的铁栅栏,造成现场严重的财产损失。2017年2月,方慕辉强迫上述工程承包商向其购买水泥,从中获取非法利益,并指使他人以非法手段阻挠施工现场的正常施工;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承包商被迫同意向方某某购买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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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方谋辉了解到受害人方谋强参与了明岗村卫生站项目的投标,并故意威胁恐吓方谋强,威胁受害人向其提供“受益费”,否则将采取措施阻碍项目建设。方谋强被迫给了方谋辉8000元。

2018年6月,方慕辉聚集了一批黑帮成员和其他不法分子。以受害人方某人的建筑施工程序不完整为借口,通过驾车和倒土封锁施工现场的路口,封锁方某人的建筑,并以收取“误工费”的名义向方某人勒索6000多元。他还强迫他承诺在大楼竣工后支付6.8万元的“福利费”。

以方慕辉为首的邪恶犯罪团伙,多次以威胁等非法手段勒索他人财物,强迫他人进行商品交易,破坏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使用暴力手段破坏他人财产,情节严重,对当地社会影响相对恶劣的。目前,包括方谋辉在内的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起诉,案件正在集中审理中。


“律师声明”

2019年是特别打击邪恶的关键一年,这是前一年和后一年之间的联系。一年来,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坚持高压态势,以重点领域、行业和领域为切入点,以“保护伞”为重点,以基层组织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恶势力是指“经常聚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某些地区或者行业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作恶多端,欺压人民,扰乱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恶劣社会影响,尚未形成黑社会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方牟辉等人的行为被怀疑构成了邪恶势力。本案中,被告以团伙形式犯罪,涉嫌在征地和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这种情况属于专项打击的第四个重点目标,存在敲诈勒索、强行交易、故意破坏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应依法从重处罚。根据刑事案件处理程序,本案已进入审理阶段。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法律对被告及其他人的罪行进行处罚,最终的审判结果将由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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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终将胜利,每一个公民都应该积极参与除恶斗争,用法律的武器除恶扬善,维护正义,创造和谐幸福的社会环境。

邱瑞波律师,揭阳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主任


来源:揭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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